宗旨及業務
本會設立之宗旨,在於承續林曼麗教授於藝術教育、博物館與美術館實務、文化政策及美術史領域之深厚實踐精神,結合在地文化脈絡與國際視野,推動臺灣文化藝術之永續發展,提升公民社會之美感素養與文化自信,並促進世代記憶、文化資產與知識體系之研究與創新。
為達前項宗旨,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:
一、支持臺灣文化藝術之各類創作實踐及研究調查,並出版與推廣相關成果。
二、推動臺灣美術史、博物館學及文化政策等相關議題之研究與知識傳承,培育相關專業人才。
三、發展具在地關懷與全球視野之國際文化交流與合作計畫,拓展臺灣文化參與與能見度。
四、整合產官學資源,提供文化藝術相關專案之顧問諮詢與策略規劃執行等服務。
五、其他符合本會設立目的之相關公益性文化藝術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