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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性文化財團法人
資訊管理系統

請貴會於113年1月31日前,提送113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至部。

更新日期:112-12-18

一、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1項規定略以,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年度開始後一個月內,將其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提請董事會通過後,送主管機關備查。
二、查本部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資訊管理系統(網址:https://cnpo.moc.gov.tw)業於112年5月10日上線,請各法人依上開規定,於旨揭期限前,至管理系統提報113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。
三、復查本部前函請貴會至上開系統填載基本資料及111年度決算(112年5月10日文綜字第1123011302號函諒達),請尚未完成資料登載者,於112年12月31日前儘速填報。
四、倘有任何系統相關及財報編製問題,可洽詢本部承辦人員,連絡電話(02)8512-6000,分機6775李先生、分機6776黃小姐、分機6777莊小姐及分機6781馮小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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